东中市实验小学关于评选“文明班级”、“阳光班级”
“三好学生”、“品学兼优生”、“大会表扬生”、“优秀队干部”的通知
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在科学发展观的引领下,牢牢树立“以德为先”、“全员德育”的指导思想,鼓励学生刻苦学习,奋发向上,全面提高学生的素质,并使我校评优工作制度化、规范化、特制定本条例,现将具体事项说明如下:
一、名额分配及评选比例:
1、“文明班级”:各年级根据《班级管理情况汇总》推荐1个班级。学校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评定,出现不达相关评比要求的班级将不予评定。
2、“先进班集体”:各年级除“文明班级”外推荐1个班级,学校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评定,出现不达相关评比要求的班级将不予评定。
3. 1——3年级“三好学生”评选比例为各班人数的20%;“品学兼优生”评选比例为各班人数的15%;大会表扬生名额为各班人数的15%,4——6年级 “三好学生”评选比例为各班人数的25%;“品学兼优生”评选比例为各班人数的15%;大会表扬生名额为各班人数的10%。(采取四舍五入的计算方法)
4.“优秀队干部”:各班级的中队干部,评选比例为不超过各班人数的5%,大队干部评选为不超过少先队大队干部人数的1/2。
5、“文明班级”:每年级1个班级;“阳光班级”:每年级1个班级。
二、推荐过程:要求做到公开、公平、公正,最后结果公示。
1、“三好学生”评选步骤和时间安排:
第一步(6月8日班队课进行):以班级为单位,同学民主讨论,按比例投票选出候选人。(可与“优秀队干部”评选同时进行)
获选同学将获得《三好学生推荐登记表》一张。
第二步(6月8日——6月18日):学生完成《三好学生推荐登记表》,6月18日班主任老师统一交大队部,逾期不交作自动弃权论,如有空缺或发现签名不真实的也作弃权论。
第三步(6月23日——6月28日):期终测试过后将符合成绩要求的学生认定为“三好学生”,并评选出“品学兼优”生和“大会表扬”生,6月28日班主任完成《班级评优表》交大队部。
2、“文明班级”:根据《班级管理情况汇总表》由各年级组在班级常规管理中表现突出的班级中推荐,组织班主任填写申报表,上报学校审批,经民主评议后认定。
“阳光班级”根据《班级管理情况汇总表》由各年级组在班级参与各级类活动成绩显著的班级中推荐,组织班主任填写申报表,上报学校审批,经民主评议后认定。
6月7日:推荐办法传达各年级组。
6月28日:《班级管理情况汇总表》发至每位班主任。“文明班级”、“阳光班级”申报表交大队部,逾期不交作自动弃权论。
东中市实验小学 大队部
2010.6.5
东中市实验小学校“三好生”评比条例
三好生条件:
一、在校是个德、智体全面发展的好学生。
I、思想品德好,能认真执行《小学生守则》与《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》。思想品德、行为表现是学生的榜样。在班级、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中表现积极,是学生中的先进分子,操行等第为优秀。
2、学习成绩好,学习勤奋刻苦,能较好地掌握各门功课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,语、数、英成绩总评必须达优秀。
3、锻炼身体好,认真上好体育课,认真做广播操和眼保健操。积极参加课外体育活动,体育成绩良好以上。讲究卫生,保护视力,身体素质较好。
二、在家是勤俭、能干、有礼貌、讲道理的好孩子。
l、礼貌方面:孝敬父母,听从父母和长辈教导,不任性,能关心父母健康,能礼貌作客和待客。
2、劳动方面:爱惜劳动成果,爱护家庭钱财,积极参加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。主动帮助父母亲干活,自己的事情自己做。
3、习惯方面:有良好的生活习惯,不挑吃穿、不乱花钱,按时学习,按时休息,业余生活丰富多彩,不参加封建迷信活动。
三、在社会上是个遵守公共秩序、遵守维护社会公德的好儿童。
l、遵守公共秩序好: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和公共秩序,在公共场所是个文明的小顾客、小乘客、小观众、小游客。
2、遵守和维护社会公德好:尊重他人,主动帮助有困难的人,积极参加力所能及的公益劳动;勇敢机智的同坏人坏事作斗争;爱护公共财物,保护自然环境,保护有益的动物,保护文物。
3、积极参加社区、少年宫或少先队组织举办的活动,在活动中有突出的表现,成绩优良。
说明:学生基本具备“三好生”条件但体育成绩及格以上可评选为“品学兼优”学生,评选办法参照“三好生”评选办法。
(二)大会表扬生条件:
德、智、体诸方面表现良好,在实践活动、专业学习、文体活动、卫生等某一方面表现突出,成绩优异的学生。
(三)优秀队干部条件:
(1)在少先队工作中各方面表现突出,值勤认真负责,注意树立学校的良好形象。
(2)自觉遵守,带头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,各方面以身作则。团结同学,热情为同学服务,勇于同不良倾向作斗争。
(3)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、工作热情、积极主动,表现突出,认真做好所担负的工作,努力完成各级组织叫给的各项任务。
(4)学习成绩优良,学年综合表现测评前5名者。
优秀队干部评选方法:
各班级的中队干部,由学生评选,班主任与科任教师商讨后确定。大队干部由大队部组织评定,但应征求班级意见与班主任商讨后确定。(此奖项可以与其他奖项并存)
大队部
2010年6月